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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圣经原则 > 腐败 > 偶像 > (出 19:4-8, 20:1-3) -- 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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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国民

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你们都看见了;也看见了我怎样像鹰一样把你们背在翅膀上,带领你们到我这里来。5现在你们若是实在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约,你们就必在万民中作属我的产业,因为全地都是我的。6你们要归我作君尊的祭司和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都要对以色列人说。” 7摩西去把人民的长老召了来,把耶和华吩咐他的这一切话都摆在他们面前。8人民都一致地回答,说:“凡是耶和华吩咐的,我们都要遵行。”摩西就去把人民的话回复耶和华。

出 19:4-8 (新译本)

1神吩咐以下这一切话,说:2“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经把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 3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1-3 (新译本)

历史中充满了有组织的顺从或背弃上帝律法的行为。人类本能地喜欢一个能被自我利益支配或操纵的神祀。将上帝降格为一个能任人摆布的神祀这件事表明,二十一世纪的西方基督教在逐步蜕变,离开本真的基督教实质越来越远,并更具异教的特征。

出埃及并非是最终目的,仿佛上帝的拯救只不过是在带领以色列百姓从水域宽阔的红海走过时,让他们脚踏干地。其实,上帝所希望的是拥有一个能属于祂的民族(第5节)。此外,上帝也期待以色列能在地上的万国中卓尔不群。和周边的异教徒所不同的是,以色列民族存在的原因纯粹是为着上帝得荣耀。主耶和华说得很清楚:以色列同祂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前者能否忠实于与祂所立的约。“现在你们若是实在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约…… 你们要归我作君尊的祭司和圣洁的国民。”(19:5-6)这番话里显然包含着条件。

以色列人不能效法埃及人的腐败堕落之风。他们不可为所欲为地自己做假神,而只能顺从上帝公义的诫命,按照上帝的话语去行。在西乃山脚下,上帝无论在情感还是在行为上,都为以色列民立下了可蒙悦纳的诫命。因此,上帝的律法是一切真理的源头。上帝是至善的,祂的律法给什么是正确与错误下了明确的定义。

上帝特地要求以色列人依照某种方式来生活。祂颁布《十诫》的目的,是要把上帝的民同古代近东地区罪恶的民族分别开来。上帝颁布律法的本意从来就不是为了拯救以色列人(律法是神在以色列民脱离埃及之囚后赐予他们的,而非是在此之前),而是为了叫他们(从延伸的意义来说,这也包括主的教会)能维系住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尽管在基督内蒙救赎的,多数按肉身来说都是外邦人,但他们也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罗9:7-8);所以,倘若他们中有任何人拒不尊照圣经里上帝制定的法则生活,就不能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基督徒”。

就如古代的以色列那样,今天的教会必须在教义和实践方面符合圣经的教训,否则就别装模做样地打着基督教的旗号。著名的普林斯顿神学家沃菲尔德(B. B. Warfield)这样写道,自由派的神学家们过去曾一度诚实地不再称自己为基督徒。沃菲尔德抱怨说,然而在当代,他们却丧失了这一诚实:“人们兴高采烈地摈弃了基督教的所有实质,但又不甘愿放弃基督教的称号。”一个在神学和道德上妥协的教会,应当摘除其基督教的面纱,不再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招摇过市,因为上帝是绝不容任何人嘲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