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Español Français Ελληνικά Português 中文(繁體)
圣经原则
> 圣经原则 > 前踪可寻 > 隽语名篇 > 当前动态
> 主页 > 圣经原则 > 家庭 > 婚姻和家庭 > (创世记6:1 - 3) -- 当婚姻带来审判时
> 类别

当婚姻带来审判时

1 人在地上开始增多,又生养女儿的时候,2 神的众子看见人的女子美丽,就随意挑选,娶作妻子。 3 耶和华说:“人既然是属肉体的,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但他的日子还有一百二十年。”

创世记6:1-3 (新译本)

一夫一妻制和婚姻的稳定性现在都危机四伏,而向议员游说的同性恋人士正在利用这些状况,为“同性恋婚姻”争辩。他们说,法律上的改变会促使同性恋从危险放荡的生活方式变成安全而得体的立约关系。但是,正如圣经所表明的,尽管婚姻双方一对一的忠诚极其重要,但这并不是婚姻有效的充分条件。

从创造的奇迹到伊甸园,从人的堕落到大洪水,创世记记录了人类的下降螺旋线,而最后的结局就是神的审判——除了诺亚一家之外,所有人都被淹死。创世记6:1-3记载的过犯引出了一系列的解释。“神的众子”是谁并不完全清楚,但是至少他们不应该和“人的女子”结婚。有的人说这些“神的众子”是天使。另一些人说他们是塞特的后代,和该隐的孩子们结了婚。婚姻的关键问题不在于他们是什么,而在于他们不是什么,即他们不是“人的女子”的合适配偶1

经文并没有暗示这些婚姻短暂、充满争执或流于浅薄。可以很合理地假设,这些结合中至少有一些是持久而和平的。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他们根本就不应该煞有其事地结婚。

如果“神的众子”是天使,那么这种婚姻便违反了创造的秩序。这样的结合是非自然的,就像同性恋婚姻一样(参见罗 1:26-27 )。如果“神的众子”是另一些人所说的塞特的后代,他们从该隐的后裔这组“外帮人群”中选择新娘,那么他们的夫妇关系就是不圣洁的。不管是哪种情况,也不管配偶双方对另一方是如何忠实,他们的结合都是神所憎恶的。神缩短了他们的寿命,并且开始收回祂的恩惠(第三节)。

创世记 6:5 给出了神要用大洪水毁灭全世界的原因——“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心里思念的,尽都是邪恶的。”这是对邪恶猖獗的一般性描述,但在此章开头几节所提到的具体邪恶却是关于婚姻的,这一点非常重要。神可以提及抢劫、谋杀、奸淫,或其他许多严重的过犯,并且在后面经节中,神也确实讲到败坏和强暴(第11-13节 ),但是祂把不正当的婚姻关系当作首要的例子。

换句话说,婚姻不仅仅能被不忠实所玷污,它也可能本身就是不纯洁的,从开始的那一刻就是错的。不管某些配偶彼此做出怎样的承诺,或者在什么地方做出承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本身就是污秽的,不能变得圣洁。尽管会有很多人在此点上唱反调,但除了忠实的立约关系之外,性伦理显然还包括很多其他内容。

扩大婚姻的定义所能带来的好处将远远小于使反常行为合法化所带来的破坏。婚姻是神给整个社会的美好祝福,但大洪水的故事代表着一个警告,即堕落的时候,婚姻就成为可怕诅咒的源头。既不自然又不圣洁的同性恋“婚姻”就是如此。

注:
1

对于这个短语为什么更可能是指某种天使或灵体而不是简单地指王子或塞特的敬虔后代,见戈顿•温汉姆(Gordon Wenham)所著《世界圣经注释:创世记1-15章》(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Genesis 1-15), (Waco, TX: Word Books, 1991), 139-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