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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姻作威脅

3 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把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4 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子離開我,去事奉別的神,以致耶和華向你們發烈怒,就快快地把你們消滅。

申命記7:3-4 (新譯本)

有人說,婚姻就是互相讓步。不幸的是,和非信徒結婚的基督徒也許很快發現,他讓出了對神國的專注,卻步入了內心的妥協。

在以色列的後代接近應許之地的時候,神一再強調要保持忠誠——“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5:7),並且“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神”(6:4-5)。拜偶像的人將環繞他們,使人迷失真道的誘惑將會相當多。如果他們放下防禦,和外邦人通婚,危險就會成倍地加重。

家庭應該是推崇神的話語、教導、理解和遵行祂誡命的地方。神甚至指點祂的百姓把祂的法度寫在門柱和城門上(11:20)。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你可以想像,一個外邦人丈夫會和他的希伯來妻子強烈要求平分空間,把十誡刻在一個門柱上,而把一個巴力先知的教導刻在另一個門柱上。

過分樂觀的信徒會想,他們最終能把失喪的配偶帶到主面前。但是,不同宗教背景的婚姻是最沒有前景的傳福音環境。事實上,信靠神的一方可能將是靈性上深深受害的那個人。他們不僅不能建立一個敬虔的家庭,基督徒還可能被配偶拖進過犯之中。(這是保羅在林後 6:14 禁止基督徒和不信的人“共負一軛”的原因。)

家庭可能成為教會或國家的阿喀琉斯之踵;傷害了它,全身都將失去力量。神強調,在家庭等最容易受傷害的地方,祂的子民要格外加強防衛。

婚姻應該是學習敬虔的地方,但實際上它卻可能變成外邦人的廟宇,尊崇不聖潔的事物。相應地,基督徒及牧師們必須對「和非信徒結婚」這種念頭恢復恐懼感,認識到夫妻雙方在屬靈之事上的相互強烈影響。

人們說,牢固的婚姻建立在良好的相互交流上。然而,當配偶交流的是非基督徒或反基督徒的定見時,對基督徒來說,這卻不是一個牢固的婚姻。充滿希望的未婚妻也許夢想她的伴侶會歸信基督,並且隨後能共同侍奉主。但更可能出現是相反的後果——他們不僅在基督裏毫無價值,並且會妨害神在地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