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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愛的福音維護者

31 為了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er)在獄中給一對年輕夫婦的信中寫道,“你的愛是你私有的,但婚姻不僅僅是你個人的事情——它是一種狀態,是一種職分。就象不僅僅是治理的願望、而是皇冠使人成為國王,同樣,是婚姻、而不僅僅是你們彼此的愛,把你們在神和人的面前連結在一起……不是你們的愛托起婚姻,從今天起,是婚姻維繫著你們的愛1” 這和現今偏重感情的婚姻觀是多麼強烈的對比!

神設立婚姻的目的之一是闡明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正如在舊約裏,以色列是雅威的新娘(例如,耶 2 ; 結 16 ; 何1-2 ),同樣,在新約裏教會是基督的新娘(弗5:22-33 ; 啟 19:6-9 )。這種神聖的婚姻關係籠括全部歷史,從永恆的過去到永恆的未來。保羅並不是在講述敬虔婚姻生活的意義時,才聯想到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來描繪。恰恰相反,婚姻是一幅描繪實物的圖畫。而基督和教會才是那個終極的實在。

進一步說,雖然婚姻是神在創造時所定下的旨意(弗 5:31 , 引自創2:24),但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卻先于創造。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1:4 );而這是現今在福音裏所啟示的奧秘。人類的婚姻只有人生這麼長久(可 12:25 ),基督和教會的婚姻卻存到永遠。

就像婚姻是公開的(“人要離開父母”)、親密的(“二人成為一體”)、排他的、並且持續一生(“與妻子結合”)一樣,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也是公開、親密、排他並且持久的。主耶穌是一個忠實的丈夫。祂對祂新娘的委身見於祂為她捨棄了自己的生命,以使得她能夠歸於祂(弗 5:25-27 )。甚至在她還是個拜偶像的罪人時,祂就這麼做了。祂也應許不丟失父神賜給祂的任何一個(約 6:39 )。即使祂的新娘有時墮入歧途,祂的承諾也維繫著祂對她的愛。

靠著大膽堅持一生一世、一夫一妻的雙性婚姻觀點,牧師們及其教會給基督徒打下了預防針,對抗彌漫在文化中過於感情用事的婚姻觀。基督徒借著委身於婚姻這種盟約的制度,反照出基督對教會的委身,從而在他們的聯合之中傳揚福音——使婚姻成為傳播福音的神聖工具。

注:
1

潘霍華(Dietriech Bonhoeffer),引自理查•約翰•紐華斯,“大眾廣場(The Public Square)”,最重要的事(First Things 113)第113期:第67-68頁,http://www.firstthings.com/ftissues/ft0105/public.html (2006年8月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