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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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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老齡化

從1999邁進2000年的瞬間,號聲響起,彩紙滿天。在紐約一個小酒館裏,阿萊塔•艾什(Arletta Ashe)正在和她丈夫愛德華(Edward)一起等候午夜的鐘聲。62歲的阿萊塔經歷過一次離婚。10年前一點,她嫁給了愛德華這個成功的主管。當倒計時結束,歡呼聲響起的時候,阿萊塔看著愛德華,舉起酒杯說:“親愛的,新年快樂。我要離婚。1

對一個三四十歲的雅皮士來說,患上“中年危機”,買一輛法拉利,或者拋妻棄子,在大多數圈子中都不會令人驚訝。這些真的是屢見不鮮。但現在看來,美國老年人也想離婚。根據離婚律師、婚姻輔導員以及老年醫學家的說法,55歲以上的人口中,破裂的婚姻劇增,甚至在80歲的人中也有出現。

過去幾年有幾例“老齡離婚”上了報紙的頭條。維亞康姆公司的主席和執行總裁,和他結婚52年的太太離婚,然後和一個較年輕的女人結了婚。2004年,擁有Moveon.org知名網站的喬治•索洛斯(George Soros),在74歲時和結婚已21年的妻子離婚。但是,這個趨勢也不僅限於富商。2000年,紐約市准許了574例結婚已30-34年的夫婦離婚,多於 1998年的485例。結婚20-24年的夫婦離婚,在該市也從1998年的1,310例上升到2000年的1,458例。

離婚的夫婦們對解除婚姻的選擇給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首先,人們的壽命更長了。紐約的一個離婚律師解釋說:“現在,一個70歲的男人還很年輕……你不認為已經到了生命的終點。你還有十七八年可以活。那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如果你擁有活躍的性生活,那些年還可能特別有活力。”但使人驚奇的是,大部分時候都是妻子想結束長期的婚姻,而且不是因為丈夫犯了姦淫。另一個離婚律師說,這些女人真的是絕望了。她們不滿足、不耐煩、對丈夫絲毫不感興趣。阿萊塔•艾什說得很直白:“他特別忙,我覺得無趣。剛開始的時候,我是為了生活而結婚。但我忽然意識到,‘我要去追求我在婚姻中所沒有得到的一切。’我什麼都想要。”

這些晚年離婚自然對子女影響極壞。在31年的婚姻之後離開了丈夫的丹娜•泰勒(Dannah Taylor)說,她現在已經三十多歲的孩子們仍在質疑她的離婚。“我的孩子仍然在問我,‘你為什麼不努力維持婚姻呢?’”泰勒說,她的孫輩們也不能理解。“其中有兩個問我,為什麼我不再和爺爺比爾在一起了。真複雜。”也真令人心碎。

當然,離婚律師們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這種離婚老齡化是值得慶賀的事。一個律師說:“這是65歲的人決定說,他們還要活25年,所以不會——用他們的話說——接受現狀。”另一個說:“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尊嚴和自己的人格。這是值得欽佩的。”

“老齡離婚”越來越普遍,表明美國人越來越不尊重婚姻制度2 當人們因為“無趣”就可以把三十或四十年的共同生活扔在一邊的時候,很難再明白“承諾”是什麼意思。在過去, “至死不渝”是一個承諾,是在生命最後的歲月中可以依賴、也更覺甜美的誓言3 現在,很多夫妻都把他們的婚姻誓言當成一個合同,一個可以取消的約定。國家的價值觀已經被侵蝕到這個程度,甚至連最老最傳統的一代也在所難免,這對美國家庭的未來來說,真是一個令人沮喪的凶兆。

注:
1

全部引自阿萊克斯•庫津斯基(Alex Kuczynski)“37年之癢”,紐約時報,2004年8月8日,第1頁和第8頁。

2

見《關鍵時刻雜誌》文章,“女權主義、啟蒙運動,以及無咎離婚”。

3

見《關鍵時刻雜誌》文章,“基督徒婚姻的確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