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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挪威——戳穿同性婚姻的“保守”論調

由於所謂的“保守”論點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同性婚姻的辯論已經變得非常混亂。在駁斥一群想徹底拋棄婚姻的文化和學術精英的辯論上,當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和其他人正取得優勢的時候,有些人卻開始爭辯說,同性婚姻將實質上加強婚姻制度;他們說,同性戀亞文化中蔓延的放蕩無度會被忠誠和一夫一妻制的期望所代替。這真是獨到的策略。因為聽到同性戀活躍份子採用他們關於“婚姻聖潔”的說辭,很多基督徒都動搖了。但是,這個“保守”論點很容易被拆穿,顯示出它烏托邦式的幻想。僅僅看看挪威就夠了。

美國經常在文化變遷上比歐洲落後幾年,這給美國在一頭紮進危險的社會實驗之前一個有利的機會,以等待並觀看其發展。對於同性婚姻,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國家已經給出了十多年的實踐。丹麥在1989年率先讓事實上的同性婚姻合法化;1994年,瑞典也照搬了這個做法。在這兩個國家,公眾投票偏向同性婚姻。挪威有所不同。儘管公眾反對,但同性婚姻還是在1993年被一群政治精英通過了。結果是災難性的。同性婚姻遠遠沒有加強婚姻制度,反而給那些正要伺機完全廢除它的人提供了彈藥。

首先,不管同性戀活動家做過何等承諾,同性婚姻沒有強化挪威的家庭。事實上,他們可能反而使已經存在的問題更加嚴重。即使在政界精英1993年通過同性婚姻之前,挪威極度世俗化的文化就已經把家庭至於危險的境地。1990年,足足39%的挪威嬰兒在婚外出生。在丹麥和瑞典,這個比例更高1 在同性婚姻獲得批准的7年之後,挪威的婚外出生率上升到50%,同居的父母至少和結婚的一樣普遍,而家庭解體的比例繼續激增。挪威的問題是絕對越來越糟。很明顯,這個情形不像“保守派”的同性婚姻提倡者所宣傳的那樣。

更進一步來說,人們最後會發現,同性婚姻將會強化婚姻制度的論點根本是欺人之談。同性戀婚姻一旦經過同意,女權主義者和世俗主義者就會開始以同性戀“家庭”為證據來證明,傳統婚姻已經過時,沒有必要保留。例如,1999年,挪威的能源部長在任時懷了孕,但她拒絕說出孩子的父親是誰,並且堅持要自己撫養孩子。社會歷史學家凱麗•麥爾比(Kari Melby)為她積極辯護,反擊公眾的強烈抗議,以同性戀“家庭”為證爭辯說,事實上一個孩子並不需要既有父親又有母親才能健康成長。同年,不遺餘力地促進婚姻制度解體的女權主義社會學家凱麗•莫克尼斯(Kari Moxnes),引用同性戀“家庭”來譴責基督教教會對傳統婚姻重要性的教導,並要求教會應反過來接受所有的“關係”2 很明顯,挪威的婚姻反對者很清楚地看出在美國的許多人還沒有明白的情形:在那些希望致婚姻於死地的人手中,同性婚姻是可怕而有效的武器。

同性婚姻活動者們的重要策略就是引誘人們暫時相信,同性婚姻將會有益社會,同時聲嘶力竭地壓制住教會的聲音,指責教會反對改革、妨礙進步。表面上,他們的“保守”論點可能看起來相當合理。但是,牧師們可以應用挪威的慘例來指明,無論有些人如何愚弄自己,同性婚姻就是不會加強婚姻制度;相反,正如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所明明顯示的,它將毀壞婚姻的基礎,加劇婚姻制度的瓦解。

注:
1

分別是46% 和 47%。對比起來,1990年代中期美國的婚外出生率總計30%。在黑人中是64%;在白人中是18%。參見喬治•A•阿克羅夫(George A. Akerlof) 和珍妮特•L•葉侖(Janet L. Yellen)文章,“美國婚外出生情況分析(An Analysis of Out-of-Wedlock Births in the United States)”, Brookings Institution Website, 1996年秋,http://www.brook.edu/dybdocroot/comm/policybriefs/pb005/pb5.htm.

2

所有資訊來自斯丹利•科爾茲(Stanley Kurtz),“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婚姻的終結(The End of Marriage in Scandinavia)”,標準週刊(The Weekly Standard), 2004年2月2日, 26-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