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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頁 > 聖經原則 > 教育 > 進化論與智慧設計 > (約伯記 39:19-20, 26-27; 40:15, 19) -- 一個理智的基督徒必須是神導進化論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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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理智的基督徒必須是神導進化論者嗎?

19 “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嗎?它頸上的鬃毛是你披上的嗎? 20 是你使它跳躍像蝗蟲嗎?…… 26 鷹鳥飛翔,展翅南飛,是因著你的聰明嗎? 27 大鷹上騰,在高處築巢,是聽你的吩咐嗎?…… 15你看看河馬吧,我造它象造你一樣,它吃草如牛一般…… 19 它在 神所造的事工中居首……”

約伯記 39:19-20, 26-27; 40:15, 19 (新譯本)

設想某人宣稱喬治•華盛頓 創造了互聯網。不管怎樣,他是創造了美國憲法的委員會的總統,而憲法的第一章第八節為美國軍隊的建立提供了基礎。多年以後,這支軍隊使得蒂姆•伯納斯—李的母校牛津大學在納粹手下倖免於難。雖然是兩百多年以後,而且是在距離華盛頓活動場所四千英里以外的地方,伯納斯—李在瑞士的歐洲粒子物理實驗室內成功完成了互聯網的奠基性工作,但他用的是一台美國蘋果牌電1,而蘋果牌電腦的貿易是由美國憲法中的商務條款所規定和促進的。於是——按照這個邏輯——,因為華盛頓建立了促進互聯網生成的法律架構,所以他是當之無愧的互聯網鼻祖。這毫無疑問是無稽之談,但卻與神導進化論者的說法相映成趣。

相反,在世界的創造上,上帝從來沒提過祂的律法在極長的原始進化歷史中起作用,促進了馬或鷹的出現。祂直接說,祂就這樣創造了它們。祂賜給馬力量、靈敏和裝飾(第19至20節)。祂賜以鳥中之王飛行時的威力(26-27 節),使它們在高處搭窩,撫養它們的孩子,可以遠離它們的天敵(第27節)。另外,與人類的創造一樣,“伯河莫斯(behemoth)”(極可能是河馬)也是上帝一次特別的創造(第15節)。事實上,伯河莫斯被稱為“在神所造的事工中為首”(第19節);這裏絕對沒有任何暗示河馬來自某些先前的生物種類。請留意經文中用到的現在時。上帝的工作從古至今都是“藉著他”的(歌羅西書1:16-17 )。

上帝用這些宣言來讓約伯清醒。那個可憐的人當時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為他對上帝的敬虔而受試煉。撒旦挑釁說,約伯的敬虔是因為享受諸多祝福,上帝為了回應,就允許挑釁者剝奪約伯蒙受的許多祝福,看看敬虔還剩下些什麼(約伯記1:6-22 )。約伯從沒放棄信心,不過他的確為自己的苦難而憂傷抱怨:“我向[上帝]你呼求,你卻不應允我”(30:20 )。當上帝最終回答時,祂提醒約伯:作為一個小小受造者,他根本沒有資格質問上帝對宇宙萬物的掌管。隨著一系列“是嗎?”的問題(19至20節),上帝刺破了約伯的虛榮心。引申一步,這也讓所有那些以為對創造有洞察野心的人知道,創造之事遠遠超過他們的能力。

可以想像上帝使用進化的機制來創造馬、老鷹、猛禽與河馬。祂可以製造些普遍規律,不管是光學、滲透學、還是骨化學,然後讓他們自主運行個幾百萬年,中間夾雜些調整,直到動物王國的出現。但既然《聖經》的表達不同,舉證責任自然就落在那些提出觀點的人身上;聖經的語言是直接設計、命令、或賦予,所以牧師們用這類語言來表達創造之事,也不用感到難為情。進化論者和他的跟隨者們聽到這種說法,很可能報之以輕蔑的微笑。但上帝就是這麼說的,不帶任何冗餘或限制,這事實就應該給祂的跟隨者們以勇氣效法。

注:
1

伯納斯.李用的是一台NeXT工作站電腦。NeXT公司和蘋果公司在1997年合併。這兩家公司都由史蒂
夫•約伯斯(Steven Jobs)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