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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对利息的兴趣为何?

19 你借给你兄弟的银钱、食物,或是任何可以生利的东西,都不可取利。20 借给外族人,你倒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的兄弟,你就不可取利;好使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要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

申命记23: 19-20节 (新译本)

公元1179年的罗马天主教第三次拉特朗大公会议(The Roman Catholic Third Lateran Council)宣布,带息贷款是一种罪。几个世纪之后,马丁•路德 和慈运理等改教家批判利息既无情又不符合圣经。可是如今许多基督徒的工作都与银行业有关。此外,无数信徒们在房贷、小型企业贷款,以及信用卡购物上,都在支付利息。很多情况下,甚至同一笔贷款交易的双方都有基督徒——有的是作为贷款方,有的则是作为借款方。难道他们在做这种圣经所谴责的行为时,都有平安吗?

申命记中记述了在以色列人准备占领迦南这块应许之地的时候,神所赐下的诫命。这些律法把希伯来人分别出来,成为一个圣洁的民族,一个献身于那位把他们从埃及为奴中拯救出来的上帝的子民(利未记11: 45节 )。法老不知道怜悯为何物,但他们却不一样,要成为一个有同情心的群体。

对于索要利息的禁止也应当按类似的方式去理解——它关乎怜悯与圣洁。首先,作为弟兄(19-20节),他们彼此都是家庭的成员。在这个背景下,从利息中得利会令人反感,就好像今天一个父亲从他借给孩子上大学的钱中,多收取百分之十一样。其次,它往往是关系到那些需要食物的穷人(19节)。我们可以思想在出埃及记22: 25节 中一个类似的规定:“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人民,就是与你们在一起的穷人,你对待他们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不可在他们身上取利。”从定义上说,慈善机构不会为自己的服务而收费。再者,他们周围的异教民族都收取高额的利息;实际上,借款就是“放高利贷,”而以色列人则应该避免任何与掠夺有牵连的行为和动机。最后,他们都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对他们来说,相互协作而非市场竞争才是原则。这正是19世纪初美国边境谷仓融资团体和缝被子联谊1 的精神。

今天,银行不是信徒的主内弟兄,并且一个基督徒企业家也不能简单地从他的教会朋友那里借到收银机、展览柜、股份、签名、和单据。他的工作不像走到邻近的农庄去借一个耕犁那么简单。他需要资本,并且只有支付利息才可能使银行提前预付给他创业所需要的资金。基督徒重视、也愿意看到世界各国的经济繁荣,但这整个经济机制都取决于信贷的有效性,而这反过来又依赖于债权人的财务生存能力,后者接下来又依赖于他对风险投资资金的利息支付。

如果有利息的贷款本身是邪恶的,那么神就不会向外族人开放(20节)。所以像现在这种在合理利率之上的可用资金其是一个祝福,因为它能使人们完成单靠家庭关系和“募捐”所不可能完成的重要事情。

当然,圣经关于怜悯和圣洁的标准依旧不变,并且基督徒可以在这个商业世界的里里外外,用许多方式展现这些品质。同样,神的子民也应当感恩,因为有许多犹太—基督教价值观已经纳入法律体系(比如,利率限定;贷款费用完全公开;免除债务人坐牢的破产法)。教会持续的道德引领必将在商业世界中确保仁慈而可敬的标准2

注:
1

谷仓融资是团体的努力,就是在一天之内帮助邻居建造一个新的谷仓。缝被子联谊会是召集许多家庭中妇女围着一个新被子坐下,每一个人工作不同的部分,从而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完成被套。

2

参考《关键时刻杂志》的文章,“当信用与你相敌的时候” 以及 “既不做借款人,也不做被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