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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約翰•斯托得(1921 - 2011)

福音派的牧師和領袖約翰•斯托特(John Stott) 在1959 – 1991年間任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牧師,撰寫了超過40本書,包括《真理的尋索》、《當代基督十架》、《當代基督門徒》等。斯托特充滿激情地委身於在上帝所創造的世界裏傳講上帝的話語,經常在公共場所講演,也同樣不遺餘力地敦促基督徒拒絕一切形式的種族主義。

人類有五大基本共同之處。我們所有的人,不論種族和階級,不論信仰、膚色和文化背景,都擁有同一位創造主。祂從一人創造了萬族;正是這位上帝主宰了各國的歷史;也正是這位上帝主動接近我們,讓我們去尋找、並能尋到祂;這同一位生命的給予者保守我們;祂也是在最後時刻要我們為自己的一生交賬的審判者。

那麼,無論我們回首最初(創造),還是展望結局(審判),或分析世界歷史的不同階段,我們的結論都是一樣。無論我們研究人類學(人類的起源)、歷史、宗教、生理學或醫學,所有這些人類研究都指向同一個方向。一都表明人類的共通性——除了罪惡、自私、傲慢和偏見以外……我敢說,沒有人能完全擺脫某種程度的種族自豪感,因為沒有人完全聖潔無罪。對我們所有人來說,種族優越感都是天然存在的,縱然它可能隱藏在內心,尚未被發現。更進一步說,有黑人種族歧視,也有白人種族歧視。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種族和膚色是標準,而其他種族都有些異常或偏差。這完全就是罪以自我為中心的特性。人類的膚色沒有一定之規,就像鳥兒羽毛的顏色也沒有定規一樣。標準乃在於人性:而民族不過是它的種類呈現。

這就意味著,所有形式的種族歧視都是錯誤的。它們得罪了上帝,得罪了那位是創造和歷史的主,也是宗教、自然、和最後審判之主的上帝1

注:
1

約翰•斯托得,“種族歧視與我們人類的共性”,英國教會報紙 (1968年5月10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