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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貪婪——希坡的奥古斯丁(354 - 430)

以下這段文字出自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奥古斯丁認為,創造是美好的,而罪惡只不過是原初之善的缺失或喪失。下面這段文字就源於這個思想。正像保羅認為,一切罪惡的根源是對“錢財的喜愛”而非錢財本身一樣,奥古斯丁 在這裏認為,是人——而非金子、美麗的身體,或權力——當受貶損。

貪婪不是生活所需的金子的問題,而在對它擁有扭曲之愛的人身上,其扭曲體現在他本應視正義遠勝於金子,但卻在此點上墮落了;情欲也不是美麗和令人喜愛的肉體有什麼不妥:它是在那些貪愛肉體之樂的人靈魂裏的罪,換句話說,它拋棄了在屬靈和無瑕疵的聯合中,將我們同更為美麗和令人喜愛的現實連接在一起的節制;……驕傲也不是掌權之人天然就有的惡行,更不是權力本身的缺陷:它是這樣一種人靈魂裏的激情,他們如此扭曲地貪愛自己的權力,以至於要推翻更有權柄之人的權威1

注:
1

奥古斯丁著,“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收錄于教父(Fathers of the Church),第14卷,D. B. Zema和G. G. Walsh合譯(New York: Catholic University Press, 1950),第259頁。其他翻譯參考第12本書,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