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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的公共责任——约翰•魏恩(1759 – 1831)

虽然当代牧师服事的地方有完善宗教体系的不多,但在约翰•魏恩(John Venn)所服事的英格兰,圣公会却相当兴盛。魏恩 在克拉彭(Clapham)教会担任牧师逾二十年,他的教会和他负责的各项事工,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因,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帮助英格兰废除奴隶制。

魏恩承认牧师讲道的重要性,但他也正确地指出,牧师在讲道之外,还需要许多社会关怀。魏恩在《基督徒观察者》(Christian Observer)一篇论及慈善学校的文章中,就提到这一点。

我不看轻讲道对会众的益处,这是牧师的职责,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职责,但讲道却不能取代一切。医治灵魂的牧者,是被神和众人分别出来的公众导师,以引导和教育会众为主要目的。牧师肩负着独特的道德任务——他拥有影响会众的力量,所以他要对神和国家负责。这份责任也必然要求他为会众在信仰上的成长尽心尽力。任何一个国家中只要有宗教机构,一个主要的益处就是,会有专人被定期指派到各个行政区域,管理该区域居民的道德状况,致力改善他们的灵命,并提防所有邪恶以及腐败的侵袭。牧师若要履行这些职责,仅仅念一些动听的祷告词,每星期讲一次道,那肯定是不够的。他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尝试每项可能的改进方法,并尽力实现律法的精神和条文1

注:
1

《基督徒观察者》第3卷(1804年9月),541页。引自Michael Hennell, John Venn and the Clapham Sect,London: Lutterworth Press, 1958年,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