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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非法移民的事工

非法移民是美國教會所面對的特殊難題1 要解決這個難題,就必須要有智慧,知道怎麼去服事這些犯了法的人。這是本文在進一步討論之前,必須事先說明的一點。像“無證件的勞工”之類的委婉說法,不足以說明問題。這是個道德問題!然而,即使弄清楚了這點,基督徒仍須面對一個問題:要如何服事那一千兩百萬或更多已經居住在美國的非法移民?這也是個道德問題。這些流動工人的法律地位不應該影響教會對他們的憐憫之心,他們許許多多都是住在我們的城鎮裏,和我們比鄰而居的單身母親以及有小孩的家庭。在這個時候,神的子民應當懂得區分在教會裏接待非法移民,以及允許這些非法移民在國家裏為所欲為之間的不同。這樣一來,教會既不會不經思考就隨波逐流地施行特赦政策,也不會一味心懷憤怒,鄙夷這一整個階層的人士。在現在這個張力下,基督徒應該怎樣理解聖經呢2

事實上,聖經經常提及遷徙人士這一課題。神的子民在尋找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這一主題,貫穿舊約族長時代的敍事。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埃及寄居的故事,述說著一群人從受歡迎的客人(如創世紀結尾中約瑟的故事),變成了不受歡迎、受迫害、遭奴役的下層階級(如出埃及記開篇之處)。這段人生經歷深深地影響了神的律法中關於寄居者的一些規定。這些規定要求以色列人不可“欺負寄居的”,並“應該看他們如同本地生的”(出埃及記22:21 以西結47:22 )。申命記把這一切總結為:“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偉大有力和可畏的神;祂不徇情面,也不受賄賂。祂為孤兒寡婦伸張正義,又把衣食給寄居的人。所以你們要愛寄居的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人。”(申命記10:17-19

在新約中,這些事更是耶穌生命和事工的中心。約瑟、馬利亞和耶穌為躲避希律,在埃及找到了避難之所(馬太福音2:13-15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視那些友好接待寄居者的人為神國裏的義人:“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旅客,你們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衣服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馬太福音25:35-36 )耶穌說這些話,是為了要告訴祂的門徒,應當友善地幫助有需要的人。

現今的教會能不能在窮困的移民臉上看見基督呢?從聖經的角度來說,答案是“肯定”的。那麼這對教會的實踐有什麼具體意義呢?這確實對基督徒來說是個問題。在教會裏,神的子民應該接納形形色色的種族和文化,從而見證福音廣傳(使徒行傳以弗所書2:17-20啟示錄7:9, 14:6)。教會對待非法移民的態度,應當是宅心仁厚,而非滿懷敵意。例如,奧克拉荷馬州塔爾薩市(Tulsa, Oklahoma)裏一群西班牙會眾的牧師,維特•奧塔(Victor Orta),就承認事態嚴重,因為這些非法移民犯了法,而且鬆懈的邊境政策也對國家的安全造成威脅。雖然如此,他還是建議教會採取一些基本行動,比如幫助移民學習英語。在奧塔看來,這是一種實際的做法,可以幫助“這小子中的一個”3

在可見的將來,舉國上下仍會持續激烈爭論該如何解決這個複雜的問題。一個樂觀的前景是,經過一段嚴密、或許也很漫長的過程之後,現今的非法移民會認識到自己所犯下的錯,意識到自己可以申請公民身份,並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對社會做出補償。然而此時此刻,如果成千上萬非法移民的人生因為耶穌的愛以及神子民的良善而得以改變,這些人該會對社會帶來多大的影響?目前,這是值得美國教會深思的一道迫切問題!

注:
1

見《關鍵時刻雜誌》,《是非法,而不只是沒有證件》

2

一個有關某間教會為了面向非法移民的福音事工而努力奮鬥的例子,見亞伯•利維《教會信心的考驗》(Abe Levy, “Test of Faith for a Church”)San Antonio Express-News, May 28, 2006,1A版。

3

比爾•史爾曼《教會在移民危機中面臨的抉擇》(Bill Sherman, “Churches Face Choice in Immigration Crisis”)The Tulsa World, May 27, 2006 ,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