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吉姆克勞
34 彼得就開口說:“我實在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的。 35 原來在各民族中,凡敬畏他而行義的,都蒙他悅納。
使徒行傳 10:34-35 (新譯本)
1965年,美國國會通過總統詹森的投票權法案,最終廢止了吉姆克勞法1 。用於實施種族隔離的午餐櫃檯、飲水噴泉、廁所,和公共交通等設施早已遭取締,而現在美國黑人的投票權也受到聯邦政府的保護。不過,雖然在法典裏可能已經沒有吉姆克勞法了,但可悲又無法否認的是,吉姆克勞法的潛規則依然在美國社會中盛行,甚至在教會裏也是這樣。
種族歧視這種罪並不新鮮。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從一出生開始就學會咒駡“外邦人”。 在那樣文化環境裏長大的使徒彼得一直都認為,和非猶太人的任何接觸都是有罪的。猶太人不能和外邦人一同坐席吃飯;也不許觸碰到外邦人。就連猶太人的接生婆也不得幫助外邦人的產婦生產,因為這樣做的話,在讓這個世界多一個異教徒這樁罪上,她們就成了共犯。
因此,彼得不同哥尼流呆在一個屋簷下是非常合理的(徒10:28 )。然而有一天,當彼得坐在屋頂上時,魂遊象外,上帝明確告訴他:“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和合本)。從此之後,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兩群苦大仇深、勢不兩立的敵人,就要在基督裏合二為一、成為一個新造的群體(徒10:28-29 ,比較徒10:9-15 )。最後彼得領悟到,神不偏待人。神樂意接納任何敬畏祂、願意選擇信靠耶穌救恩的人,不論他們來自何方、有何血統。(徒10:35 ,比較徒10:42-45 )
縱觀歷史,很多基督徒拒絕歧視偏見,因為他們和彼得一樣明白神的公平。他們反對奴隸制、與種族隔離抗爭、推翻種族隔離制度、譴責反猶主義2 。 種族歧視雖不是新鮮事物,但也並未消失。現今,每一個種族的基督徒都有他們自己心中的“外邦人”,即使沒有成文的法律禁止接觸“外邦人”,但這種勢力卻是強大的。教會之間極少因明文規定而實行種族分離,有時是由於人口自然分佈而非偏見導致同類型的人在一起聚會。但太多的時候,偏見是存在的,透過無聲的怒目、無言的質問就能體現出來。為什麼他會在這裏?誰邀請她來的?城裏不是有一個那樣的教會嗎?諸如此類的偏見,無聲勝有聲地揭示出教會裏面的膿瘡,表明人們根本不象他們宣稱所服事的神。
傳福音時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要勉勵基督徒們去愛——而不只是容忍——那些與他們不一樣的人。只因著同樣愛耶穌基督的緣故,完全不同的人們能夠彼此深切關懷,這才是使人不得不信服的。制止偏見不是對基督信仰的額外補充。它根本就位於福音的核心部分。保羅總結他所宣佈的奧秘就是,人們彼此仇視的牆終於被拆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