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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立場——馬丁•路德(1521年4月18日)

僅僅在三年前,馬丁•路德還只是奥古斯丁修會一名默默無聞的修士,在德國一所不起眼的大學教授聖經。可是如今(1521年4月18日),他卻站在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面前。皇帝指著路德所寫的書和小冊子,命令路德放棄書中的思想。路德 回答說:“我的良心只著迷於神的道,所以我不能、也不會放棄。因為違背良心不僅不對,而且很危險。這是我的立場,我沒有其他選擇。神啊,願你幫助我!阿門。”

路德所處的時代,政府可以通過武力支持教會的裁決,比如將人開除教籍。雖然有關異端的案件很少會被呈上皇家法庭,不過路德的罪卻與眾不同。他擊中了教會最大的要害——權力和財力。

路德 因羅馬天主教販賣贖罪券(即所謂“天國的門票”)而憤慨,於是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張貼了《九十五條》 。他原本只打算表達自己的論點;這在各大學城中是極平常之事。但是,《九十五條》卻說中大家的心事。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它被譯成好幾種不同的語言,傳遍了歐洲各地。贖罪券的銷量開始下跌,美因茨(Mainz)的大主教驚慌失措,趕緊通知教皇利奧十世(Leo X),請他召開一場審訊。

薩克森的腓特烈親王(Frederick of Saxony)用自己的權力保護了路德 ,才使他不至於被捕,並讓他有更多的時間把觀點整理清晰,出版成冊。這些書冊中最主要的是《巴比倫之囚》(The Babylonian Captivity,1520),路德 就是在這本書中反對羅馬天主教七項聖禮之中的五項。這些禮儀一直以來被當作是人領受神恩典的唯一途徑,也是教皇權柄的核心,因為只有神父才有資格主持這些禮儀。這也就難怪當教皇將路德逐出教會時,稱他為主的葡萄園裏的一頭“野豬”。

路德的案子隨後落到了查理皇帝的手裏,路德便被皇帝傳召出席沃木斯市(Worms) 1 的大議會(Diet),或稱集會。關於這場爭執的消息很快就傳遍各地,因為路德作為一名德國修士,卻要受到一名西班牙君王的審訊,這就給民族主義的情緒火上澆油。路德來到沃木斯時,正好是晚飯時間,不過在場卻有超過兩千人夾道歡迎他的到來。

查理皇帝兩次要求路德棄絕他的教導,但路德立場堅定。路德詳盡地解釋為什麼他不能完全放棄那些觀點——因為至少它們包含了一些甚至連教皇也會贊同的聲明。皇家起訴人最終厭煩了這樣的對話,就說:“馬丁,我問你——坦白的回答,不要拐彎抹角——你到底是會、還是不會否定你的著述以及其中所含的謬誤?”路德的答案很明確,而查理皇帝的判決也一樣果決。雖然路德獲准有三個星期的安全通行,但此後就會成為罪犯,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誰殺了他都無需承擔責任。然而,路德卻被友善地“綁架”、並被“囚禁”在瓦特堡(Wartburg)城堡而倖免於難,宗教改革運動也因此飛速延續下去。

即使是當今世界,一些地方的牧者仍會被帶到統治者面前接受審訊,受死刑逼迫,威脅他放棄聖經的教導。在西方,牧者更有可能受到失去工作、受人辱駡詆毀或遭人厭惡的威脅。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牧者只要明白他加入的並不僅僅是使徒的傳統,還有一位偉大的改教者、事奉神的好夥伴路德作為先驅,那麼他就能找到喜樂。

注:
1

“Worms”的發音如“Vorms”。